北京公建超标用电将加价
京七成以上公共建筑将实施新规,公建电耗约占建筑能耗三分之一
新京报讯 (记者蒋彦鑫)明年开始,对于耗能较多的公共建筑,将实行“阶梯电价”,超过一定限额的用电,要在现有基础上提高。
昨日,北京发改委召开2013年节能宣传周政策信息发布会,明年北京七成以上的公共建筑将实施电能耗限额管理和极差价格制度,超标用电将加价收费,超限越高加价越多,用热、燃气使用等能源也将进行限额管理。
商场比民居耗电高10倍
市住建委节能建材处副处长李禄荣介绍,北京公共建筑电耗约占建筑能耗的三分之一,占全社会能耗10%以上。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公共建筑一年电耗约为197亿千瓦时,换算成每平米,一年耗电约84.7千瓦时。
这样的耗电意味什么?李禄荣表示,大型公共建筑每年耗电最高的达近400千瓦时/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平均为124千瓦时/平方米;商场为240千瓦时/平方米,宾馆饭店为134千瓦时/平方米。而居民建筑耗电量仅为26千瓦时/平方米,商场与之相比,耗电量高出近10倍。
大型公建将设能耗限额
市发改委资环处副处长周浩表示,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含)且公共建筑面积占该单体建筑总面积50%以上(含)的公共建筑,均将纳入能耗限额和级差价格管理范围。力争2015年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与2010年相比下降10%。
北京将按照建筑历史用电量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指标。具体而言,对正常运行5年以上的建筑,按前5年用电量和设定降低率测算;对未满5年的建筑,按已有年度用电量或全市同类建筑电耗水平测算。2014年和2015年基础降低率分别取6%和12%。
能耗超限将“阶梯电价”
李禄荣介绍,北京将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开展试点,实施超限额用能级差价格制度。对于公共建筑,按照单位面积的耗电量设计最高限额,一旦超限,电价将提高。超限越多,电价越贵。目前,超限额加价费标准正在研究中,具体级差价格方案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另行发布。
(原标题:明年起公建超标用电将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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