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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惠济多举措监控协议供货价格

作者:通讯员 赵永涛 发布于:2013-06-26 08:4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郑州市惠济区积极调研,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督"、"查"、"联动"等方法,对本区协议供货商和定点服务单位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一 "督"。招标采购部门牵头,纪检、审计等部门共同组成巡察小组,采取重点抽查、不定期检查、问卷调查、采购单位走访等形式对协议供货商和定点服务单位进行督导,敦促协议供货商和定点服务单位按照《质量服务承诺书》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坚决摒弃以次充好、供货拖延、售后服务不到位及其他违规操作;对于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发督查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

  二 "查"。为维护辖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运行,保护协议供货商和定点服务单位的利益,防止未中标供应商在协议供货范围内冒名供货,巡察小组进一步加大对未中标单位在辖区违规提供货物、服务,以及中标供货商或服务单位的超范围经营等行为进行查处。凡发现代开发票、代签合同、供应未中标品牌等行为,一经核实,立即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公示,且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与惠济区的任何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将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三 "联动"。逐步形成协议供货价格与市场价格联动机制,确保供货价格随着市场价格变化而及时变化,力争供货价格要低于市场价格。惠济区要求协议供货商和定点服务单位每月按时上报网上报价,同时政府采购部门安排专人以市场走访、电话问询、网上咨询等形式,科学确定协议供货商品市场价格,并与协议供货商和定点服务单位的报价进行对比,如发现价格虚高、价格不实等问题将对协议供货商和定点服务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以上方法实施以来,惠济区政府采购工作已彰显新成效,辖区超范围、超标准供货现象基本得以肃清,公开、公正、公平的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机制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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