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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听看查找四招并用做好监督检查

作者:通讯员 刘冬云 发布于:2013-06-26 09:4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荆门市<a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src="http://www.caigou2003.com/attachments/2013/06/26757_201306260946011GvfP.jpg">

荆门市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荆门市财政局2013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关要求,近期,湖北省荆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对市直8个系统23个单位2012年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在检查工作过程中,荆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重点把握四个方面,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力有效进行。

  明确一个目标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荆门市2013年度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继续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采购影响,实现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全方位监管为目标。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纠正和规范不正当采购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中的漏洞,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有效落实。

  推动两个结合

  一是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即在全面梳理了解被查单位工作性质、管理体制和近年来政府采购实施情况的同时,重点选择大额支出、重大项目进行抽查。二是专项检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在检查中不仅着眼于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更注重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收集和探析有价值的建议,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机制提供有益的参考。

  突出三项重点

  一是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重点关注是否建立了政府采购工作机制、政府采购目录内项目是否做到应采尽采、是否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是否存在预算外采购的情况等。二是在政府采购程序实施方面,重点关注是否按规定采用合理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公告相关信息、专家抽取和使用是否规范等。三是在采购结果执行方面,重点关注合同签订金额是否与中标金额一致、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采购和付款、是否按规定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验收、采购资金结算是否实行国库直接支付等。

  运用四种方法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采取了"听"、"看"、"查"、"找"相结合的方法。听,主要是听取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初步了解和掌握被查单位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和具体执行情况。看,主要是察看有关资料和实物,调阅被查单位文件、项目资料,看是否真实、齐全、完整等。查,主要是有重点地查采购文件、招标资料、采购合同、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有关原始资料。找,主要是摸清和掌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在管理和执行中可能存在的漏洞等,提出相应改进建议以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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