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3年来买酒2117瓶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6-26 10:02: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发自香港 香港媒体追问港府买酒藏酒有了结果!廉政公署买酒用酒问题早前引发争议,香港社会各界不止步于监督廉政公署一个部门,本月初有香港媒体向港府查询买酒量以及藏酒量未获正面回应,港府遭批评。
昨日港府披露,行政长官办公室、3名司长办公室及12个政策局过去3个财政年度购买酒类共2 117瓶,总开支约6 7 .19万元(港元 ,下同),平 均 每 瓶 约3 1 7元 ,其 中99 .72%为餐酒,烈酒只占0 .28 %,截至2013年6月1日,上述部门存酒总数为1118瓶。
此外,2012至2013财政年度购买酒类的平均价约为2 3 0元,比再前两个年度的340元及420元显著降低,而总开支也仅为再前两个年度的78 %及80%。港府强调,会继续奉行简约施政的原则,避免奢华。
港府现时共存酒1118瓶
由于前廉政专员汤显明事件,本月初有香港媒体向行政长官办公室、3司12局以及多支纪律部队致函查询过往数年的买酒量以及现时的藏酒量。当时10多个回复部门提供了一模一样的70字回复,没有正面回应数量问题,有声音批评指,若港府不正面回应,是漠视了市民监督政府的权利,就算港府不披露资料也要向市民解释理据。
经过了近20天时间,港府昨日正式对传媒查询政府酒类一事做出正面回应。港府发言人昨日表示,行政长官办公室、3名司长的办公室及12个政策局过去3个财政年度(从2010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香港财政年度以4月1日至来年3月31日计算)购买酒类共2117瓶,总开支约67.19万元,平均每瓶约317元,其中绝大部分(约99.72%)为餐酒,烈酒只占0 .28%。
在酒类的存量方面,截至2013年6月1日,藏酒总数为1118瓶,其中行政长官办公室藏酒587瓶,其次为政务司司长173瓶,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99瓶,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87瓶,其它全在50瓶以下,律政司司长办公室1瓶,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发展局局长、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0瓶。据了解,存酒较多的部门也是公务应酬较多的部门。
总开支和均价呈下降趋势
港府详列出了过去3个财政年度行政长官办公室、3名司长办公室及12个政策局购买酒类的数目、开支、分类及存量。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餐酒718瓶,烈酒0瓶,开支243479.8元;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餐酒562瓶,烈酒6瓶,开支237385.3元;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餐酒312瓶,烈酒0瓶,开支65780元;从本届政府上任后,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藏酒519瓶,烈酒0瓶,开支125243.8元。
香港财政年度以4月1日至来年3月31日计算,港府发言人表示,上个财政年度(即2012至2013年度)购买酒类的平均价约为230元,比2010至2011年度(约340元)及2011至2012年度(约420元)显著降低。上个财政年度购买酒类的总开支,也仅为2010至2011及2011至2012两个年度的78%及80%。
强调简约施政、避免奢华
港府多个部门本月初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特区政府官员因应工作需要,与各界经常保持接触联系。购买用作公务酬酢所需的酒类,须符合相关的指引,并按既定程序申请及审批,以确保公帑运用得宜。
港府发言人昨日表示,特区政府由于工作需要,不时宴请社会各界,包括立法会议员、传媒、咨询组织、地区人士,以及外地政府、驻港使节、商界与国际组织等。以公帑购买酒类,是为应付上述实际需要,包括举行大型活动对酒类饮料的需要。各办公室及政策局均根据需要,并按照政府《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购买酒类。这是政府一贯的做法。预先购买酒类带到宴请的食肆,一般比在现场直接点酒廉宜。有关开支属部门开支的一部分,受审计监督。
港府发言人强调,本届港府会继续奉行简约施政的原则,避免奢华。
(原标题:这3年来港府买酒2117瓶)
昨日港府披露,行政长官办公室、3名司长办公室及12个政策局过去3个财政年度购买酒类共2 117瓶,总开支约6 7 .19万元(港元 ,下同),平 均 每 瓶 约3 1 7元 ,其 中99 .72%为餐酒,烈酒只占0 .28 %,截至2013年6月1日,上述部门存酒总数为1118瓶。
此外,2012至2013财政年度购买酒类的平均价约为2 3 0元,比再前两个年度的340元及420元显著降低,而总开支也仅为再前两个年度的78 %及80%。港府强调,会继续奉行简约施政的原则,避免奢华。
港府现时共存酒1118瓶
由于前廉政专员汤显明事件,本月初有香港媒体向行政长官办公室、3司12局以及多支纪律部队致函查询过往数年的买酒量以及现时的藏酒量。当时10多个回复部门提供了一模一样的70字回复,没有正面回应数量问题,有声音批评指,若港府不正面回应,是漠视了市民监督政府的权利,就算港府不披露资料也要向市民解释理据。
经过了近20天时间,港府昨日正式对传媒查询政府酒类一事做出正面回应。港府发言人昨日表示,行政长官办公室、3名司长的办公室及12个政策局过去3个财政年度(从2010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香港财政年度以4月1日至来年3月31日计算)购买酒类共2117瓶,总开支约67.19万元,平均每瓶约317元,其中绝大部分(约99.72%)为餐酒,烈酒只占0 .28%。
在酒类的存量方面,截至2013年6月1日,藏酒总数为1118瓶,其中行政长官办公室藏酒587瓶,其次为政务司司长173瓶,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99瓶,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87瓶,其它全在50瓶以下,律政司司长办公室1瓶,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发展局局长、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0瓶。据了解,存酒较多的部门也是公务应酬较多的部门。
总开支和均价呈下降趋势
港府详列出了过去3个财政年度行政长官办公室、3名司长办公室及12个政策局购买酒类的数目、开支、分类及存量。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餐酒718瓶,烈酒0瓶,开支243479.8元;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餐酒562瓶,烈酒6瓶,开支237385.3元;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餐酒312瓶,烈酒0瓶,开支65780元;从本届政府上任后,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藏酒519瓶,烈酒0瓶,开支125243.8元。
香港财政年度以4月1日至来年3月31日计算,港府发言人表示,上个财政年度(即2012至2013年度)购买酒类的平均价约为230元,比2010至2011年度(约340元)及2011至2012年度(约420元)显著降低。上个财政年度购买酒类的总开支,也仅为2010至2011及2011至2012两个年度的78%及80%。
强调简约施政、避免奢华
港府多个部门本月初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特区政府官员因应工作需要,与各界经常保持接触联系。购买用作公务酬酢所需的酒类,须符合相关的指引,并按既定程序申请及审批,以确保公帑运用得宜。
港府发言人昨日表示,特区政府由于工作需要,不时宴请社会各界,包括立法会议员、传媒、咨询组织、地区人士,以及外地政府、驻港使节、商界与国际组织等。以公帑购买酒类,是为应付上述实际需要,包括举行大型活动对酒类饮料的需要。各办公室及政策局均根据需要,并按照政府《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购买酒类。这是政府一贯的做法。预先购买酒类带到宴请的食肆,一般比在现场直接点酒廉宜。有关开支属部门开支的一部分,受审计监督。
港府发言人强调,本届港府会继续奉行简约施政的原则,避免奢华。
(原标题:这3年来港府买酒2117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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