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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出台规定强化评审专家管理

作者:万珍 发布于:2013-07-17 09:5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从组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到实现评审专家持证上岗,再到出台《桂林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财政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规范评审专家职业行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评审质量。

  日前,桂林市财政局出台了《规范》,主要对评审专家的资格条件、评审专家行为规范、违规处罚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规范》第十条规定,财政部门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息反馈制度,听取有关各方对评审专家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意见,核实并记录有关内容,作为检验复审的重要依据。信息反馈制度的建立,对评审专家规范自身行为具有很好的督促作用。

  "就具体评标而言,评审专家掌握了专业知识,但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评标程序等方面并不是很了解。出台《规范》,也是为了让评审专家在评标时有一个指导性的文件,促使他们更加规范评标,确保评标结果公平、公正。"桂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申桂南表示。

  据申桂南介绍,桂林市评审专家库中现有专家800余人,除部分特殊专业外,本市专家基本上能满足日常评审活动的需求。下一步,桂林市财政局将继续扩充评审专家库,尤其是针对专家不足的特殊专业;定期组织评审专家培训也将提上重要日程。

  5月份,桂林市财政局首次举办了该市评审专家培训班,全市近500名评审专家参加了培训,合格的评审专家取得了资格证书。据了解,通过培训对合格评审专家颁发证书将走向常规化,在此基础上桂林市将逐步实现评审专家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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