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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云梦“四分离” 规范采购行为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7-19 10:0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截止6月底,湖北省云梦县受理政府采购项目137次,完成采购预算4982.6万元,实际支付采购资金4425万元,节约资金557.6万元,节支率为11.2%,国库直接支付采购资金3863万元,直接支付率为87.3%。

  今年以来,云梦县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科学设计操作流程,规范政府采购程序,积极扩大政府采购的渗透面和规模,确保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性支出处于财政监督中。

  一是审核与采购分离。财政局采购办审核采购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审批采购方式并向政府采购中心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函;政府采购中心据此与采购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并依法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真正使政府采购实现了管采分离,杜绝了裁判员与运动员一人担当的现象。

  二是使用与验收分离。使用单位作为采购人全程参与了采购活动,并作为使用方代表进入评审小组。为防范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低价揽标、高配低供等违法违纪行为,云梦县决定,对于一些采购金额小、数量少的货物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验收,监管部门不定期抽查验收结果,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公告;对采购金额大的项目,则由专家、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监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共同验收,并形成多方签字的验收报告,以有效防止供货商和采购人串通,虚假采购,确保政府采购质量和提升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威慑力。

  三是验收与支付分离。采购项目结束后,为防止采购人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采购资金或支付采购金额与合同金额不符等不良现象,供应商凭采购人与政府采购中心联合签名的验收报告、合同、发票复印件、云梦县政府采购执行通知单,到财政局采购办办理采购资金结算手续,采购办对照采购合同、发票、验收报告复验后,网上解冻政府采购计划或出具云梦县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通知单,通知国库收付中心向供应商直接支付项目资金。

  四是采购与使用分离。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或与财政性资金配套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项目,必须委托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县财政局批准,可以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和符合资质条件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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