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酝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方案年内出台
作者:姚媛媛 发布于:2013-10-14 11:16:00 来源:金陵晚报
一些想自己把自己“送”进养老院的老人却遭遇了困境。重阳节到来之际,记者在南京一些养老院调查发现,失独老人、丁克老人进养老院成为一道难题。这道门槛,让这些本来更需要慰藉和照料的老人望养老院而兴叹。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南京将把失独老人纳入居家养老的范畴,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失独老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方案年内就将出台。
个例:一位失独老人的现实困境
72岁的刘金枝现在身体还算硬朗,但是为自己的养老问题而发愁。她的老伴已经在五年前去世,而他们唯一的儿子在20年前就因为意外而去世了,现在只剩下她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两年前,刘金枝鼓起勇气,做下了住进养老院的决定。可是,当她咨询走访了不下10家养老院后,却不得不死了这条心:她被不约而同地告知,接收的前提是必须有赡养人签字,如果没有子女,至少也要有其他能做担保的亲属、委托人。但是刘金枝只有几个比较远的亲戚在外地,她曾经试探着和一个亲戚联系,商量请她做个担保,但是对方顾虑要承担责任,甚至顾虑以后老人会不会“赖”上她,就婉拒了。
“我自己把自己送进来不行吗?我有钱付费用。”刘金枝怀抱着希望问,但是仍然被拒绝了。
养老院:没有监护人不能收
记者询问了南京几家养老机构,得到的答复基本都是一致的:像刘金枝这种情况,他们不能收。
一家养老院的负责人说,“如果她没有子女的话,找其他人当监护人也行,所有的地方都要求有监护人,没有监护人老人自己做担保是不行的。万一出现昏迷,医院要求签字,谁给她签字?我们院方不可能给她签字,有风险在里边。还有就是费用上,老人别拖欠费用,如果老人拖欠费用的话那院方肯定要找监护人。”
记者了解到,现在老人住养老院时都需要签订一份入住协议,必须要有担保人签字。担保人并不是简单的签字画押,最根本的是要承担老人经费不足时的养老医疗等费用,由于涉及经济关系,现实中老人的大部分其他亲属都不愿签字担保。
南京颐和康复护理中心的负责人田丽萍告诉记者,现在他们养老院里收了无儿无女的两夫妻,80多岁,前段时间还刚组织医生、护士给老人捐了款。这对没有儿女的老夫妻是由爱心志愿者组织送来养老的,也是由这个爱心组织作为委托方,和他们签了养老协议。另有一对相依为命的母女俩,也都没有其他的亲属,都是智力残障老人,是由社区居委会送来的,她们有一定的生活费,居委会为她们保管着费用,用于她们的养老。
“像这样有组织、单位担保,就好多了,我们就没有顾虑了。”田丽萍说。
民政局:政府将为他们购买服务
根据统计,我国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目前全国失独家庭已经超过100万。
民政部曾经表示,失独老人将参照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没有赡养人和抚养人的“三无”老人标准,由政府供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经关注到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有关人士表示,未来居家服务机构将为失独老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尤其是“长期照护服务”。
记者了解到,已经有地方开始对这些特殊老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养老服务。今年1月,爱心传递热线联合北京市民政局开展了首批失独老人养护基地。
昨天,记者采访了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处处长周新华。他告诉记者,针对这部分特殊的老年群体的养老,南京已经在进行研究,而且已经形成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年内就将出台。根据报批的方案,将把失独老人纳入居家养老的范围,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失独老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由政府出钱为他们提供上门服务、上门医疗护理等。
能否为失独群体建“廉租房”
采访中,一位失独老人表示,如果政府能给失独群体建一个养老院,让他们能抱团取暖,彼此照顾。
还有人建议,为失独者建一个廉租房区,在情感和日常事务上可以互相帮助慰藉,社区实行有序的管理。对此,有专家认为,相比建立单独的养老院,廉租房式的养老建议更为可行,毕竟建养老院的成本很高,不是盖一两个简单的房子就完了,而且到底会不会有大规模失独者居住还不好说。不过,廉租房式养老,对很多失独老人来说也不太现实,因为不够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南京一家养老院的负责人认为,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还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的帮助,长期而言是建立长期照护的保险制度,既包括社会保险也包括商业保险。(姚媛媛)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南京将把失独老人纳入居家养老的范畴,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失独老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方案年内就将出台。
个例:一位失独老人的现实困境
72岁的刘金枝现在身体还算硬朗,但是为自己的养老问题而发愁。她的老伴已经在五年前去世,而他们唯一的儿子在20年前就因为意外而去世了,现在只剩下她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两年前,刘金枝鼓起勇气,做下了住进养老院的决定。可是,当她咨询走访了不下10家养老院后,却不得不死了这条心:她被不约而同地告知,接收的前提是必须有赡养人签字,如果没有子女,至少也要有其他能做担保的亲属、委托人。但是刘金枝只有几个比较远的亲戚在外地,她曾经试探着和一个亲戚联系,商量请她做个担保,但是对方顾虑要承担责任,甚至顾虑以后老人会不会“赖”上她,就婉拒了。
“我自己把自己送进来不行吗?我有钱付费用。”刘金枝怀抱着希望问,但是仍然被拒绝了。
养老院:没有监护人不能收
记者询问了南京几家养老机构,得到的答复基本都是一致的:像刘金枝这种情况,他们不能收。
一家养老院的负责人说,“如果她没有子女的话,找其他人当监护人也行,所有的地方都要求有监护人,没有监护人老人自己做担保是不行的。万一出现昏迷,医院要求签字,谁给她签字?我们院方不可能给她签字,有风险在里边。还有就是费用上,老人别拖欠费用,如果老人拖欠费用的话那院方肯定要找监护人。”
记者了解到,现在老人住养老院时都需要签订一份入住协议,必须要有担保人签字。担保人并不是简单的签字画押,最根本的是要承担老人经费不足时的养老医疗等费用,由于涉及经济关系,现实中老人的大部分其他亲属都不愿签字担保。
南京颐和康复护理中心的负责人田丽萍告诉记者,现在他们养老院里收了无儿无女的两夫妻,80多岁,前段时间还刚组织医生、护士给老人捐了款。这对没有儿女的老夫妻是由爱心志愿者组织送来养老的,也是由这个爱心组织作为委托方,和他们签了养老协议。另有一对相依为命的母女俩,也都没有其他的亲属,都是智力残障老人,是由社区居委会送来的,她们有一定的生活费,居委会为她们保管着费用,用于她们的养老。
“像这样有组织、单位担保,就好多了,我们就没有顾虑了。”田丽萍说。
民政局:政府将为他们购买服务
根据统计,我国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目前全国失独家庭已经超过100万。
民政部曾经表示,失独老人将参照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没有赡养人和抚养人的“三无”老人标准,由政府供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经关注到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有关人士表示,未来居家服务机构将为失独老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尤其是“长期照护服务”。
记者了解到,已经有地方开始对这些特殊老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养老服务。今年1月,爱心传递热线联合北京市民政局开展了首批失独老人养护基地。
昨天,记者采访了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处处长周新华。他告诉记者,针对这部分特殊的老年群体的养老,南京已经在进行研究,而且已经形成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年内就将出台。根据报批的方案,将把失独老人纳入居家养老的范围,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失独老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由政府出钱为他们提供上门服务、上门医疗护理等。
能否为失独群体建“廉租房”
采访中,一位失独老人表示,如果政府能给失独群体建一个养老院,让他们能抱团取暖,彼此照顾。
还有人建议,为失独者建一个廉租房区,在情感和日常事务上可以互相帮助慰藉,社区实行有序的管理。对此,有专家认为,相比建立单独的养老院,廉租房式的养老建议更为可行,毕竟建养老院的成本很高,不是盖一两个简单的房子就完了,而且到底会不会有大规模失独者居住还不好说。不过,廉租房式养老,对很多失独老人来说也不太现实,因为不够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南京一家养老院的负责人认为,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还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的帮助,长期而言是建立长期照护的保险制度,既包括社会保险也包括商业保险。(姚媛媛)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联合国首发老年人生活质量
下一篇:秘书长到上海采购中心进行工作调研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