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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1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突出

作者:金可 发布于:2014-05-06 15:33:00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市质监局发布2013年监控报告 21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突出
  
  5月5日,市质监局发布2013年北京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报告。2013年,市质监局风险监控中心共收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息4816条,与2012年相比,风险信息数量增加了73%。市质监部门结合本市生产行业情况,对这4816条产品质量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发现21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相对突出。
  
  突出风险集中于日用品
  
  此次发布的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均由市质监局成立的专项机构定期收集,数据来源包括12365投诉举报平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抽查、有关检验机构和实验室检测、媒体反映、国内外机构发布的有关预警通报等信息。
  
  按产品分类统计,信息数量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日用消费品类产品信息2197条,约占46%;工业生产资料类产品信息1038条,约占22%;电气及电信、电子信息产品信息952条,约占20%。
  
  21种突出风险中有很多涉及消费者日常生活经常接触到的用品,包括汽车、玩具、服装及针织品、家具、电信终端设备、家用电热器具、家用卫生及保健器具、燃气灶具、鞋类、家用厨房设备、建筑玻璃及纤维、食品相关产品、电线和电缆、助力车(电动自行车)、电路开关保护或接用电器设备、隔声和隔热材料、轮胎、人造板、太阳能热水器、金属眼镜架、水嘴。
  
  21种突出风险中,很大一部分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甚至非常细节的问题。比如汽车安全气囊无法正常打开,车内空气质量有问题;木家具的甲醛释放量不合格,转椅的脚轮往复磨损试验、甲醛释放量、座面冲击试验不合格;金属眼镜架存在镍析出风险等。
  
  有的风险波及儿童,比如弹射玩具的动能、活动部件的间隙等不合格;儿童服装绳带不符合标准要求,儿童鞋不防滑;儿童家具中重金属含量、稳定性、结构安全不合格等。
  
  近些年大量出现的移动电源、电动车、电热暖手器等,也成为风险之源。报告指出,移动电话和移动电源存在爆炸风险,电热毯、电热水器、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瞬态过电压等存在不合格风险,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则存在充电中自燃、爆炸的风险。
  
  危及人身产品须召回销毁
  
  针对以上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市质监局将通报有关产品生产企业,对于确认存在违法行为的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同时将上述产品的本市生产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在2014年对其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
  
  市质监局要求,各生产企业对以上产品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必须予以重点关注,对于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对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应暂停或者撤销其认证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加强产品标准制订
  
  市质监局指出,根据报告不难看出,目前在移动电源、鞋类六价铬、童鞋止滑性能、金属眼镜架镍析出等多个方面,我国均尚未制定相关产品指标标准。
  
  对于车内空气质量、儿童服装绳带、手机电池、陶瓷片密封水嘴重金属析出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目前我国也只有推荐性标准。为此,市质监局建议相关部门加强产品标准的制订和修订。
  
  同时,市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尽量选择正规的专卖店、市场,要核对产品明示的生产厂名、厂址、型号、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产品执行标准;购买后应索要正规发票,妥善保存。在购买儿童用品时,尽量选购适合儿童年龄段的产品,不要选购带有小零件的玩具和有绳带的服装等产品,防范儿童吞噎、窒息等风险。
  
  对于发现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应及时向质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对举报属实和协助查处有功的,市质监局将给予奖励并为其保密。(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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