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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推行批量采购进口医疗设备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7-29 08:41:00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标题:深圳财政委加强对医疗设备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的管理

  针对我市医疗设备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委正从如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建立医疗设备进口产品清单制度。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减轻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的工作量,有效地控制进口产品的采购,对于通用性强、采购重复性高、采购频率较高的医疗设备,委托独立的第三方研究建立年度医疗设备进口产品清单制度。一是允许进口的医疗设备清单,此类属国内产品无法替代,直接允许进口,在清单有效期内,采购单位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需要组织专家论证,财政部门也不需要审核,直接进入采购程序。二是严控进口的医疗设备清单,此类属国内产品可以充分替代,或属于我市重点扶持的自主创新产品。采购单位采购清单内产品不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原则上直接购买国内产品。
  
  (二)建立全面公示和第三方专家论证制度。为了保证项目审批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针对无法纳入清单范围的医疗设备,实行审核论证前的公示制度,将采购单位申请采购的进口医疗设备及相关理由、专家论证意见等在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网和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还将扩大公示范围和公示时间。公示结束后,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随机从同类产品的供应商、生产商、科研检测机构、医学院等抽取3名专家对申请的进口医疗设备再进行第三方独立论证。正常情况下每月组织一次,遇重大紧急的项目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安排。
  
  (三)招标采购进口医疗设备时要事先确定后续维修服务和配件耗材供应方式。针对大型医疗设备在我国销售时形成的以技术为基础的其他维修服务和配件耗材供应等方面的市场垄断,采购单位在采购进口医疗设备时,在招标文件的需求上要明确后续相当长时间内维修服务和配件耗材供应等方面内容,避免被供应商绑定。
  
  (四)推行批量采购。为了提高政府采购的议价能力、节约资金,要求采购单位改变目前各自为政、随时提出采购申请的做法,提前提出采购计划,由集中采构机构汇总打包,批量采购进口医疗设备。
  
  (五)实行绩效评价。对采购金额较大、占比较高、影响较大的进口医疗设备政府采购,由市财政委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并运用到下年的预算编制中,形成有效的管理闭环,促进各医疗机构加强对进口设备政府采购的管理。
  
  (六)研究制定进口产品配置标准。由市财政委与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共同研究,根据医疗机构的布局,统一规划,制定不同医疗机构进口设备的配置标准,实行医疗设备的资产管理和采购需求相结合,推动医疗设备的分级分类管理。
  
  (七)研究推进融资体制改革。长远来看,抑制买洋买贵冲动、控制过度检查、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核算固定资产成本、提高设备绩效、加强财务及资产管理、优化科学决策、强化医院内部自我核算自我评估自我控制,要研究医院重大设备融资体制改革。一是改变发改立项定位于进口的思维定式;二是引入政府投入与医院自筹资金相配套的捆绑机制;三是试行融资租赁;四是研究将重大设备购买与医院全方位核算相结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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