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2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透露连串信息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7-30 09:55:00 来源:南方日报
省审计厅厅长蓝佛安昨日(29日)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关于广东省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时指出,审计部门组织对广东省2011年11月试点自行发行的6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不含深圳市)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的跟踪审计发现,有10.47亿元债券资金滞留在各市、县国库未使用,有6个县(市、区)财政部门没有将8677万元债券资金的收支计划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报人大审批。
蓝佛安在报告中介绍,2012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81.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9%,省级财政总收入3829.32亿元;省本级财政支出862.64亿元,省级财政总支出2947.9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878.53亿元,净结余2.79亿元。
两项专项经费共2.17亿元闲置
对2012年省财政管理的审计发现,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省级分成收入16.73亿元未入省库。有3.66亿元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5亿元、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损失赔偿收入6090万元。省财政2011、2012年连续安排的“重大产业开发引导专项资金”、“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专项经费”共2.17亿元均未使用,继续结转至下年。
超万套保障房闲置
保障房的分配和使用的违规问题在审计中被披露。有8个市本级、10个县(市、区)358户在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超标情况下,仍获得审批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有13个市本级、28个县(市、区)11464套住房处于闲置;有1个县将23套住房用于行政办公,22套住房被保障对象转借、出租获利7.7万元。
省国土厅超百万元资金挪作公费支出
审计部门还组织对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港澳办、省供销社、省科协、省警官学院等10个省直部门进行审计,延伸审计22个所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38.59亿元。审计发现有5个部门单位存在未经批准改变部分预算资金用途现象。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存在项目资金相互占用的情况,涉及5个项目191.8万元;省国土资源厅有9个项目共115.8万元项目资金被用于公用经费支出等;省科协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资金16万元用于弥补下属事业单位日常经费支出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珠三角城轨虚报工程量1.16亿元
去年针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也进行审计,其中对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简称城轨公司)负责建设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情况进行审计,涉及三个项目: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至肇庆城际轨道交通佛山至肇庆段项目。审计中发现有两个服务类项目未按规定招标,涉及金额634.8万元。部分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虚报完成工程量1.16亿元。
蓝佛安在报告中介绍,2012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81.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9%,省级财政总收入3829.32亿元;省本级财政支出862.64亿元,省级财政总支出2947.9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878.53亿元,净结余2.79亿元。
两项专项经费共2.17亿元闲置
对2012年省财政管理的审计发现,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省级分成收入16.73亿元未入省库。有3.66亿元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5亿元、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损失赔偿收入6090万元。省财政2011、2012年连续安排的“重大产业开发引导专项资金”、“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专项经费”共2.17亿元均未使用,继续结转至下年。
超万套保障房闲置
保障房的分配和使用的违规问题在审计中被披露。有8个市本级、10个县(市、区)358户在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超标情况下,仍获得审批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有13个市本级、28个县(市、区)11464套住房处于闲置;有1个县将23套住房用于行政办公,22套住房被保障对象转借、出租获利7.7万元。
省国土厅超百万元资金挪作公费支出
审计部门还组织对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港澳办、省供销社、省科协、省警官学院等10个省直部门进行审计,延伸审计22个所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38.59亿元。审计发现有5个部门单位存在未经批准改变部分预算资金用途现象。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存在项目资金相互占用的情况,涉及5个项目191.8万元;省国土资源厅有9个项目共115.8万元项目资金被用于公用经费支出等;省科协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资金16万元用于弥补下属事业单位日常经费支出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珠三角城轨虚报工程量1.16亿元
去年针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也进行审计,其中对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简称城轨公司)负责建设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情况进行审计,涉及三个项目: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至肇庆城际轨道交通佛山至肇庆段项目。审计中发现有两个服务类项目未按规定招标,涉及金额634.8万元。部分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虚报完成工程量1.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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