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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机关采购中心廉政建设推“五个一”

作者:通讯员 范红晖 发布于:2013-07-31 09:3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上一堂反腐案例课,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活动,健全完善一套廉政制度,每周发送一条廉政信息,聘请一批廉政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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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廉政教育活动现场。

  成立13年来,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始终坚持业务代理工作、廉政建设两手抓,并且以廉政建设成效促进业务代理工作的开展,操作过程的规范性和采购质量均得到了相关各方的高度认可。

  2013年下半年,采购中心在廉政建设方面再次推出新举措,力求这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细化廉政建设措施

  2013年7月,采购中心党支部正式提出廉政建设"五个一"要求,目标是建立务实清廉的采购团队,打造"廉洁中心、服务中心、阳光中心",切实有效地推行党风廉政责任制。

  据了解,"五个一"是指上一堂反腐案例分析课,要求全体员工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开展一次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引导大家在岗位上讲奉献、讲原则、讲正气,依法履职,以务实的精神、廉洁的作风、正义的形象、优良的业绩树立采购中心良好的社会形象;健全完善一套廉政制度,实现标本兼治,明确廉政风险点,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廉政制度,建立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现象的发生率,努力推动采购中心的反腐倡廉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每周发送一条廉政信息,让干部职工随时随地都能学习,真正提醒广大职工时刻绷紧党风、行风廉洁自律这根弦,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聘请一批廉政监督员,对采购中心干部职工履行职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指出工作中的各种不正确行为,并对采购中心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改进建议。

  结合案例分析检查自身行为

  7月19日,采购中心第一评标室,没有横幅,没有鲜花,只有掌声。应采购中心党支部的邀请,湖南省直工委纪工委案件检查室主任黄红艳和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纪检监察员李域给采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政府采购案例分析课。这次活动的开展标志着采购中心"五个一"廉政教育拉开了序幕。

  黄红艳介绍了近年来她亲自主持办理的多个涉及招标投标的案例,深刻分析了政府采购招标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罪的原因。在这些案例中,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打招呼、诱导评委打分、围标串标、行政干预、标后操控等方式,为请托人谋利。原因除了人生价值观念扭曲、廉洁自律意识差外,还包括法制观念淡薄、侥幸心理作祟等。同时,权力过度集中、相关制度缺失也为腐败留下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黄红艳以朴实生动的语言、发人深省的事例让与会人员强烈地感受到:违法违纪既不应该也不合算,将会给单位、家庭、个人造成无法挽回的负面影响。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只有知畏止行、知足常乐、知德守廉,才能拥有完整、自由、踏实的生活与宁静的人生。

  李域从政府采购业务出发,列出了产生腐败的十大环节和三个重点岗位,并根据采购中心目前的工作流程及岗位设置,说明了廉政建设风险点、防控点以及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划出了法律法规、纪律制度的"高压线"。

  发生在省直单位的真实案例让与会人员神情严肃,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听了这些案例介绍,大家心里的责任感更强了。这样贴近业务的分析,'点对点'的防控提醒,是采购中心开展廉政建设以来的第一次,教会了大家最实际的防范方法,使大家能从真实的案例中检查自己的行为,起到'知畏惧而慎行'的效果。"

  "反腐倡廉要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要警钟常鸣。"采购中心党支部书记刘中开向全体工作人员提出了两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课后结合讲课的典型案例组织学习讨论,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写出心得体会;二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持续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是党员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确保"为民、务实、清廉"的各项要求在采购中心得到全面落实。

  成立至今无违法违规现象

  采购中心成立13年来,一手抓业务代理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完成采购预算103.63亿元,开标次数累计达7300余次,平均节支率为12%,为政府节省财政支出12.44亿元,为省直各单位节约采购成本1.55亿元(成本费用按中介机构收取约1.5%的中标服务费折合)。

  作为湖南省级承担主要集采任务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中心成立之初就将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立为上悬之剑,2009年开始推行分段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同时设立监管质审部,对内部流程及管理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从2009年起,采购中心的有效质疑率控制在1.62%以内,有效投诉率控制在0.55%以内,2012年实现有效投诉率为"零"。

  因为是规范财政支出和政府行为的重要改革措施,政府采购已成为公众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采购中心由此成为防腐工作的前沿阵地。2010年起,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将采购中心列入重点监察防范单位。可喜的是,采购中心自成立至今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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