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提供办公条件活动场所纳入政府购买服务
到2015年底,全市各街道(镇)都将建立一处社区社会组织支持中心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办公条件,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项目,且每个街道(镇)至少培育扶持6个以上公益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打造2个社会组织服务品牌……昨日,市民政局出台意见,就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和扶持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和扶持工作的指导意见》,各街道(镇)都将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支持中心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街道(镇)应为“中心”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吸纳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入驻,并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支持。“联合会”则负责对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实施枢纽式管理和服务,为会员提供信息化平台和技术支持等服务,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项目,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公益服务团队实行备案管理,并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
公益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是本次重点扶持的对象。根据《意见》,社区应为辖区内公益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为其参与社区服务管理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对新成立的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各区、市可给予必要的开办资助;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应纳入区、市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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