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三人一年采购三亿多
作者:王 莉 发布于:2014-02-17 11:1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3年度全国十佳采购单位系列报道(三)
资料图片:河北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召开政府采购工作会议。
人民警察在一线维护治安,保障百姓人身安全,是当之无愧的英雄;采购部门在后方保障装备供给与信息安全,则是默默无闻的幕后英雄。2013年,河北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政府采购科(以下简称"公安厅采购科")完成非涉密采购项目31个,采购额3.12亿元。
"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还有一些涉密项目不能对外公开。"河北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副主任郑进平介绍,公安厅采购科成立于2010年7月,虽然相对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来说不算早,但在短短三年时间里,累计采购额近6亿元,节约采购资金近5000万元,不仅为公安厅日常工作和执行特殊任务提供了保障,更在节约财政性资金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第九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河北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因为业绩突出,荣获"2013年度全国十佳采购单位"称号。
兵在精不在多
自成立那天起,公安厅采购科的3名在岗人员就明确了自己的使命与责任:科长带头,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协调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并肩负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宣传总结等工作。两名科员中,一名负责制定公安厅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计划、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发放、国有资产登记、内部文件流转、归档和印章管理工作,同时协助涉密项目开标并做好开标记录;另一名负责集中采购项目和协议供货手续报批、评标专家抽取、标书制作和论证工作。
"大家统一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明确又彼此支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目前已经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政府采购工作模式。"公安厅采购科科长王力涛由衷地感叹说,三年多来,大家爱岗敬业,满腔热忱,以服务好、保障好公安业务工作和公安中心工作为目标,以让民警满意为标尺,怀着一颗朴素的心扎实地做好每天的政府采购工作,这是让他最为欣慰的事。
重管理守规矩
公安厅采购科成立三年多来,不仅较好地完成了日常办公设备、警服等常规项目的采购工作,更在重大活动安保、网安业务管控系统、单警装备等百余个重点项目中交出了漂亮答卷。
特别是在公安厅警务中心搬迁过程中,该采购科积极协调,严密组织,完成重点采购项目23个,涉及采购资金14060万元,节约资金1000余万元,获得经济效益与工作效率双丰收,得到了公安厅机关各业务部门的普遍赞誉。
公安厅采购科不仅在非涉密项目采购中表现突出,在涉密项目采购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通过积极建章立制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针对涉密项目,该采购科专门制定了采购工作流程,严格监督机制,要求凡是采购涉密项目,纪委和审计部门必须全过程参与,成立以来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2013年,因为执法办案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的优异表现,公安厅法制总队牵头对参与项目建设的有关人员申请立功表彰,郑进平被推荐荣立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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