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1日起环境违法单位将罚无上限
今起 全市燃煤锅炉大检查 平谷区一家单位被罚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3月1日正式实施后――
环境违法单位 “罚无上限”
法制晚报讯(记者 陈斯)今起至3月15日,本市环保部门将对全市的燃煤锅炉进行大检查。同时,3月1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后,有多次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将被加倍处罚,上不封顶。
上午,记者跟随市环境监察总队,对2013年供暖季以来,全市环境执法监察工作中因环境执法超标严重而受到处罚的企业进行随机暗访复查。
在平谷区平谷镇下纸寨村东路5号,一片近百平方米的煤堆已被苫盖,但地面遗撒的煤渣仍随着驶入的车辆,卷起一阵黑烟。在今天上午的复查中发现,二氧化硫超标仍近10倍,现场苫盖也不够完善。
据了解,这个由北京太和东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的燃煤锅炉房共有2座10吨锅炉,在前一阶段检查中被发现,开启的一座锅炉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30倍之多。同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也有轻微超标现象。
此外,现场的煤堆和渣堆没有进行完全覆盖。据了解,按照现行规定,拟对该单位做出经济处罚,其中超标拟罚款5万元,无覆盖拟罚款1万元。
市环境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3年9月大气污染“国十条”发布以来,监察总队加大了对燃煤锅炉的监察监测力度。2013年11月15日起进入冬季采暖季之后,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燃煤锅炉进行检查,共监察3000多家燃煤锅炉单位,并对发现存在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50多家单位进行了处罚。
为贯彻即将于3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即日起至3月15日供暖季结束,市环保局将组织全市监察监测力量,对供热、生产、电厂以及经营性商户的锅炉进行检查。其中,将着重检查燃煤锅炉有无申报。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将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处罚力度也将“无上限”加倍。“前两次处罚仍然按最高限10万元的标准进行,从第三次开始就要加倍为20万,并逐次翻倍,罚无上限。”该负责人表示,处罚力度的加大将对相关企业产生很大的震慑作用。同时,市民可拨打12369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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