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平均每档上调120元
失业超一年 每月限领1012元
法制晚报讯(记者 白冰)本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平均每档上调120元。记者上午从市人社局获悉,《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已经下发,失业超过一年,每月可领得失业保险金1012元。
据介绍,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增长12.7%。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012元发放。此前本市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是按892元发放。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等文件,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此次本市还明确,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728元调整到848元。本市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在2014年4月1日前,对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各档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
累计缴费时间 月发放标准
满1年不满5年 1012元
满5年不满10年 1039元
满10年不满15年 1066元
满15年不满20年 1093元
满20年以上 11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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