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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沁水精深研读提业务水平

作者:通讯员 谢育飞 发布于:2014-02-17 10:4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山西省沁水县政府采购中心专门组织机关人员集中学习这一针对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三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新规。旨在通过深入研究,学好用好新规章,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

  长期以来,对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的只有《政府采购法》的原则性规定,缺乏全国统一的具体制度规范。此次新出台的《办法》对三种非招标采购方式批准程序、招标流程、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在非招标采购方式活动中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细化和完善了采购方式的批准程序,谈判小组的组成、职责和义务,成交结果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具体程序、谈判要求、谈判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要求、协商程序和情况记录;询价采购方式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等。保障了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了招标投标的正常秩序。

  《办法》的出台,让政府采购实务操作更加有章可循,有力地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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