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州19家企业入环保黑名单 环保局建议银行不给贷款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06-05 13:17: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刘军 通讯员 穗环宣 今天是世界环境日,广州市有19家企业因故意违法排污且污染严重而被列入黑名单。这是广州市首次对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除了要接受正常的处罚,还有11项管理措施组成的“组合拳”在等着它们。

  屡受处罚的广石化没入围

  近年来,广州市环保局不断曝光环境违法违规情况,以及环境处罚情况。其中广州石化、珠江啤酒

厂以及多家熟悉的医院都在曝光之列。但广州市此次公布的黑名单中,大多是“陌生”面孔。

  广州市环保局法规处负责人解释,广州市环保局在上个月的23日制定出台《广州市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了8种情形作为纳入黑名单条件,总体而言是需要同时满足有主观故意和污染比较严重两种情况。

  该负责人说,广州石化、珠江啤酒厂等没有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其中,备受关注的广州石化的污染很大部分原因是技术设备比较老,但不存在违法排污的故意。该企业在2011年吃了很多环保罚单,2012年全年一单都没有,2013年有三单。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程序,黑名单企业首先由区环保局递交名单,广州市环保局进行核查,之后经讨论认为符合条件就会纳入黑名单制度。“不管是什么企业,只要有这两条都会被纳入黑名单,而不是看企业是谁。”

  据介绍,黑名单有非常严格的解除条件,即要同时满足符合整改要求、无有效投诉举报、1年内未再发生被纳入黑名单的八类行为等3个条件的,才能予以解除。

  黑名单企业将面临多项管制

  根据实施办法,对纳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的排污者,除了在广州市环保局的官方网站以及媒体曝光之外,在公布期间将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包括责令向社会公布改善环境行为的计划或者承诺,书面报告整改情况;不予受理整改项目以外的环境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上市环保核查申请;纳入环保挂牌督办;不予环保类评先评优;环境信用等级直接为“红牌”;建议财政等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名录中取消产品或者服务;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授信,不予新增贷款;建议保险机构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等。

  同时,《办法》亦明确规定,排污者被纳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直至解除后2年内,环保部门暂停其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并持续加大执法监察频次及执法后督察力度,发现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并曝光。

  广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措施并不与原有的行政处罚措施相冲突,该罚款的还是要罚款,涉嫌犯罪的负责人还要被送到司法机关。“这次我们时间比较紧,接下来我们还要和相关部门沟通,看看是否有政府部门在这些企业有采购,是否在银行有贷款。希望用市场的手段,增加违法排污的成本。”

  黑名单

  企事业单位

  广州市新南华玻璃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富明玻璃有限公司

  广州市创历有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广元(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尔福首饰厂

  广州市番禺区南珠管桩制造有限公司

  其他生产经营者

  广州市越秀区杰记食品店

  加胜美食店(招牌为湛江风味)

  潮汕大记食店(广州市海珠区惠来美食店)

  广州兴一达拉链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盈源号茗茶居

  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博广五金加工厂

  广州宝晨甲酯有限公司

  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豪皇粥店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慧湘餐馆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远鹏冶炼五金铸造厂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华美展柜厂

  广州市从化太平灿成塑料厂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