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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价格临时补贴新预案出台

作者:严洲 发布于:2014-06-05 15:04:00 来源: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洲)据北京日报6月4日报道,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新修订的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已开始施行。
  
  预案中明确,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残儿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将获得价格临时补贴。
  
  另外,北京市发改委透露,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就将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发放。一是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本市确定的调控目标数值时;二是本市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或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时;三是水电气价格政策调整超出当年社会保障标准调整中考虑的幅度,且不能在3个月之内调整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时。此外,还包括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情形。
  
  预案文件中明确表示,价格临时补贴采取“按月计算、按季发放”的办法,价格临时补贴在第3个月CPI月度指数发布后30天内一并发放。文件中还给出了测算公式: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本市当年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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