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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35条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作者:赵建 发布于:2014-04-11 16:42:00 来源:河北日报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日前正式印发。根据意见,河北省将以35条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引领,走出一条符合河北实际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意见提出了河北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目标:
  
  ——发展速度适宜。到2017年,河北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3%左右;到2020年,河北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左右,新增城镇人口800万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努力实现10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
  
  ——发展质量提高。城乡居住条件显着改善,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基础设施更加配套,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更加完备,城镇就业岗位持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健全。
  
  ——发展方式合理。集约型、组团式成为城镇发展的主导,城镇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成为主要生产生活方式。
  
  ——发展体制健全。建立起新型城镇化政策体系,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围绕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各项目标,河北省将重点实施以下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包括改革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等举措;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包括推进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做大做强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等;强化城镇产业就业支撑,包括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等;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包括发挥城乡规划引领作用、严格建筑质量管理等;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包括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塑造城镇文化特色等;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包括发挥城镇带动作用、加强新农村建设等;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包括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资金保障机制等。
  
  意见还提出了具体的推进措施,成立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重大政策研究和制定,协调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河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各市、县(市)都要根据当地实际,相应制定新型城镇化规划,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城镇化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方法,每年发布河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报告。制定新型城镇化发展评估体系,作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 (记者赵建)

        原标题: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意见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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