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增16个小城市培育试点
新华社杭州4月8日电(记者商意盈)记者从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浙江新一轮小城市培育扩围名单近日出炉,建德市乾潭镇、海宁市长安镇等16个试点有望被赋予与县级政府基本相同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获得建设专项资金、财力分配倾斜、建设用地、信贷、人才等方面支持。
在浙江新一轮小城市培育试点中,16个试点中有7个属于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包括淳安县千岛湖镇等将试点绿色可持续的新型城市化。
据悉,2010年底,浙江从200个中心镇中选取了27个面积大、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中心镇开始第一轮培育。在第一轮培育中,浙江根据试点镇的区位优势、产业基础、文化特色,确定了27个小城市的工贸特色城市、宜居品质新城等多种发展功能定位,给予多项政策支持。并要求完成包括建成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GDP超过100亿元、财政总收入高于10亿元等目标。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郁建兴说,小城市对区域的集聚和辐射功能明显强于小城镇,进入新世纪以来,浙江涌现了一批实力强劲的中心镇,但这些镇依旧是建制镇的农村经济型管理体制和权限,导致“责大事多”“镇大权小”“人多钱少”。只有赋予经济强镇以现代小城市管理体制和管理权限,才能破除其“成长烦恼”和管理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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