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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两会热点话题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作者:文字整理/万玉涛 发布于:2014-03-03 13:4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话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到底该不该建?应该怎么建?如何解决其与《政府采购法》相冲突的问题?

  主题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背景介绍:

  近年来,全国不少地方在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名称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查发现,大多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整合在一起,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但由于目前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性质、职能没有明确定位,加之缺少统一的法律规范和运作规程,致使各地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尝试中形成了不同模式。

  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对所有入驻平台交易机构的管理"不到位"问题显露出来,个别时候还有"越位"的现象,引起包括监督管理部门在内的入驻单位的不满。

  由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成立后因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政府集中采购很容易造成干扰,降低了政府集中采购效率,有悖于机构设置之初的"规范高效"目的,主要表现在:越位监管,导致管理混乱;重复监管,采购成本不降反升;岗位设置不合理,浪费资源;统一电子信息系统衔接不畅;内耗严重,降低采购效率;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形象。

  在这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中,不少地方将政府采购监管权从财政部门中拿出来,代替财政部门行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权。这不但没有法律依据,而且与《政府采购法》的定义内涵有所违背。这种割裂财政资金管理客观规律的做法,直接影响了财政资金安全,造成监管工作缺位。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都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显然也应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将预算管理范畴不同、主管部门不同、操作方法不同的几项活动统一到一起,什么样的模式才能实现最佳效果,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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