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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国税预警制度化解采购风险

作者:张梦雅 发布于:2014-06-30 14:3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强化规则意识,建立健全运行机制,用务实、合理的制度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是政府采购队伍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的保证。

  近年来,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荆门国税采购办")不断进取,优化服务,大力强化岗位职责管理,完善用人机制,有力促进了全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强化岗位职责管理

  荆门国税采购办主任张卫宏介绍,该市国税系统按要求设置了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的四个岗位,即综合管理岗、项目操作岗、审核监督岗和合同执行岗,并制定岗位责任书,细化各岗位职责,理顺工作流程。

  "每年年初,我局分管政府采购的领导会与采购部门负责人、采购部门负责人会与其他采购人员签订岗位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工作机制。同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学习岗位责任书,了解各自的工作内容、要求,自觉履行好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协助配合其他岗位完成部门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心、合力又合拍。"张卫宏说。

  发布预警防范政采风险

  荆门国税采购办还按照"预防为主、寓控于防、以防促控"的总体思路,依托专业管理平台建立政府采购内控机制,认真排查政府采购风险点,从可能违法违规、滥用职权、审批权限、滋生腐败、导致失误、延误工作、执行不力、造成影响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有效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

  每月初,荆门国税采购办会发布预警,提醒部门负责人自觉防范风险,尽职尽责。采购部门负责人会对其他采购人员发布预警,提醒工作人员及时处理预警,需要回复的预警及时回复,认真执行,不需要回复的预警认真阅读,及时警醒。

  "2013年以来,我们共发布风险预警60余条,有效化解了采购风险,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荆门国税采购办副主任方晴介绍。

  用人看重政采业务能力

  荆门国税采购办另一位副主任付金生还介绍了他们在绩效考核和选人用人上的策略。

  "我们会按时对从业人员开展考核督导。具体来说,对基层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督导,年底进行一次考核;对市局机关采购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工作述职,年底开展一次全面考核;按季度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班子履职综合考评的依据,力求奖罚分明。"付金生介绍。

  在人员选择和任用上,荆门国税采购办将是否掌握基本的政府采购知识作为干部提拔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2011年开始,我们要求,干部竞争上岗笔试环节必须要有政府采购相关知识,且考试分值不低于3分,做到从干部选拔上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张卫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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