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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决定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作者:陕西 发布于:2014-06-30 10:26:00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6月23日,陕西省长娄勤俭主持召开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原则通过《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陕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听取实施城镇供水阶梯水价和斗门调蓄水库规划工作汇报。
  
  去年以来,陕西省已分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22项,并对剩余全部事项逐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在听取了审查情况汇报后,会议决定,再精简审批事项113项,其中取消15项,合并54项,不列入44项。拟保留的721项审批事项全部予以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修订一次,未列入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会议审议通过的陕西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共取消省级核准事项6项,下放13项,明确继续由省级核准的29项。会议要求,目录外的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明确禁止的外,实行备案管理。
  
  根据会议审定的陕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到2020年,陕西省将投资859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1966万亩,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0亿公斤,节水5亿立方米。会议强调,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按照合理布局、集中连片、保护生态、政府主导、建管并重的原则予以推进。
  
  会议指出,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对于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根据国家到2015年设市城市全面实施阶梯水价制度的要求,适时推进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并下放省管城市供水价格管理权限。改革后的陕西省城镇居民阶梯水价略低于国家标准,按三级设置,其中一、二级分别覆盖80%和95%的居民用户,对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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