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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率先实行财政支农项目公开招标

作者:马鞍山 发布于:2014-07-15 14:10:00 来源:皖江在线
  7月3日—4日,马鞍山市开展了市级财政支农建设类项目公开招标,在全省首开先河。此次招标共分10大类61个小项,包括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特种畜禽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蔬菜瓜果标准园创建、果树优良苗种繁殖基地建设等,每个项目奖补10万—30万元不等,覆盖粮油、蔬菜、畜禽、水产、林业等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吸引了104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报名,70家参与竞标。通过公开竞标,目前,已有5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专家评审,被列为成交候选人。下一步,经过公示,如无异议,将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预计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和验收兑现等工作。
  
  此次招投标体现公开性。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公布产业政策,组织发表申报通知,确保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知晓率100%;确保公正性。建立由建设主体、产业发展能力、土地流转、建设内容等共8个方面组成的项目综合评价体系;保障公平性。评审专家都由市公管局在评标前30分钟从专家库系统内随机抽取,并当场宣布评标结果,现场接受竞标者质询。
  
  为了引导农业项目产业集中、要素集聚、技术集成、经营集约,在竞标评价表设定上具有可操作性。突出客观指标,减少主观评价要素,让主体好申报、专家好评审、部门好验收;突出竞争性。围绕产业规模、建设水平、配套设施等关键性指标,制定项目竞标评价表,做到好中选优,优中择强;体现目标性。借助评审标准载体,引导农业项目自觉遵循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布局,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注重引导性。发挥评审标准的引导带动作用,促使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建设。
  
  同时,考虑到农业建设类项目的特殊性,年底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中标主体进行现场验收再兑现支农奖励,实现招标、验收“双保险”。
  
  据市农委主任张大波介绍,财政支农项目公开招标制,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另一方面是通过经营主体之间的PK,把大项目、好项目选出来,实现财政“小资金”撬动社会“大投入”的目的。(皖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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