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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法律服务通过协议供货实现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4-07-15 17:0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广东省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珠海中心")政府采购部近日对2014-2015年度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协议采购供应商进行招标,46家律师事务所入围,为珠海市预算单位提供法律方面的日常性咨询,参与项目谈判,起草、审查、修改项目合同等法律服务。

  据介绍,本次法律服务协议采购期限为两年。由于本次协议采购放开市场准入,凡是符合条件且自愿接受协议责任约定的律师事务所都可以报名登记,市场竞争将更加充分,采购单位选择供应商的范围更加广泛,从而不仅是比价格,同时也比服务、质量和口碑。

  对于协议采购的程序,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工作人员提醒道,采购单位不需要填报采购计划,直接在珠海中心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协议采购,在确定成交律师事务所和成交律师后,网上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律师事务所与采购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的签约价,不能高于本次协议采购价(3万元/年),无论提供服务的有几位协议律师,一年之内双方只能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并且,采购单位与成交律师事务签订的法律服务委托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本次法律服务协议采购期限届满后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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