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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国税项目分六类 合理选择采购方式

作者:何宝辉 栾洋 发布于:2014-07-15 17:1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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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辽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调研活动现场。

  辽宁省国税局政府采购工作历经初创、规范、提升等阶段,目前已跨入新的发展时期:通过规范操作、实行分类管理,科学决策、强化组织领导,服务大局、提升保障能力,政府采购工作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规范操作 实行分类管理

  辽宁省国税局按照"抓大放小、分类管理"的思路,进一步梳理采购项目、优化采购程序,对项目实行差别化、标准化分类管理,更好地满足政府采购工作需要。他们按照采购预算、采购对象和管理要求,将采购项目分为A、B、C、D、E、F六类。

  具体来看,A类是指采购预算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B类是指采购预算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C类是指采购预算在国务院规定的法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D类是指采购预算在10万元以上、国务院规定的法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E类是指属于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且采购预算在竞价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F类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的项目。

  通过推行分类管理,各类采购项目的办理流程更加透明,采购方式选择更加合理,部门职责划分更加清晰,采购预算编制更加真实。

  科学决策 强化组织领导

  辽宁省国税局深入贯彻组织体系建设要求,在省、市两级机关全部成立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本系统工作。

  为了提高集体审议效率,辽宁省国税局专门出台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议制度,明确成员职责、审议方式、审议内容、办结时限等事项,创造性地提出以会议审议为主、网上审议为辅的审议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采购项目和重大采购事项,实行会议审议;低于公开招标标准的采购项目和日常采购事项,实行网上审议。

  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对采购事项进行审核,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共同对采购过程进行审核把关,审议效率明显提高。

  服务大局 提升保障能力

  辽宁省国税局深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政府采购的主旋律。为了保障中心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该局优先满足一线税收征管工作需要,出色地完成了普通发票印制、税务服装制作、"营改增"设备购置、网上办税服务厅软硬件设备、租用广域网专线等诸多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采购项目,赢得了系统内外的一致好评。

  2013年"营改增"试点推广期间,全省国税系统急需配备台式计算机168台、平推打印机239台,从立项到投入使用仅剩1个月时间。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双重考验,辽宁省国税局当即研究制订应急方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最终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完成了采购任务,为全省国税系统"营改增"上线提供了坚强保障。

  自2009年以来,全省国税系统采购总额达9.07亿元,节约资金8292万元,平均节支率为9.13%。其中,货物类采购额2.03亿元,服务类采购额5.15亿元,工程类采购额1.89亿元。共为基层单位配备公务车辆227台、计算机11202台、其他各类办公设备18280件。

  据了解,辽宁省国税局目前已启动2014年第一期空调机、扫描仪、复印纸和碎纸机的批量集中采购工作。为了切实满足基层日常办公需要,该局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事前调查,预先统计出需求参数、数量和预算。借鉴国家税务总局批量集中采购的成功经验,抓紧制定完成4个项目的公开招标文件,确保在采购申请备案后第一时间启动招标程序,8月底前将相关设备配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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