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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政厅举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

作者:陕西 发布于:2014-07-29 07:42:00 来源:陕西省财政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水平,做好陕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于2014年7月24日,在西北饭店举办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班,本省范围内61家经财政部或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授予甲级、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共计30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班以现场授课的方式,对财政部第74号、18号、20号、61号令进行了深入的讲解,特别对于近期刚刚出台的规定,逐字逐句的解读。紧扣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通过大量的案例解析,就怎样避免因工作失误引发质疑、投诉等应掌握的工作技巧,进行了讨论和分享。主要特点有:一是工作科学谋划,培训选期及时。《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刚刚颁布,与以前的相关规定相比,内容上有了较大改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时间无统一标准可循,在实际操作中,因各自理解不一,导致程序不一、尺度不一。通过培训,统一了认识,明确了相关规定,及时避免工作上可能出现的乱象。二是了解实际情况,选题定位精准。采购处长期坚持政府采购现场监管制度,深入工作实际,大量收集、掌握了第一手情况资料。经过分析研究,根据问题多发环节确定了培训内容,针对性强。三是政策宣讲明确,授课方式灵活。本次培训内容由多名业务骨干分段讲授,上午宣讲财政部74号令主要条款,下午天气炎热,根据参训者的情绪,改为采用经典案例解析、教学双方互动等较为轻松的方式,充分调动的大家的积极性,保证了培训效果。

  此次培训的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反映热烈,普遍感到授课时间虽短,选择课题实用,切入角度准确,教学语言轻快通俗,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收获远远超过预期,希望以后这样短小精悍、浓缩精华的培训多办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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