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阳光采购”如何省下2.578亿元
近年来,昆明市积极创新采购方式,在全省率先建立采、管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仅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也提高了采购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
来自市财政局的统计数字显示,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585.7亿元,其中完成政府采购23.09亿元,节约了财政资金2.578亿元。
政府采购资金到底是怎么“省”下来的?又省在了哪些方面?
政府采购“买”些啥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负责人援引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法律解释,政府采购包含了采购政策、采购程序和采购过程,是一种政府对财政性资金管理的制度和形式。
“昆明市所执行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是由省财政厅拟定的,基本包含了政府采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没在这份采购目录上但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都要进行集中采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负责人介绍。
在这份全省适用的采购目录上,采购内容一般是各采购单位通用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公务车、电梯等货物,房屋修缮和装修工程,会议服务、汽车维修、保险、加油等服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内容,无论金额大小都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
而令人关注的“三公经费”中的公车购置、维修、加油、保险购买也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2.578亿如何“省”下来
依旧是用数字说话。
2013年度昆明全市节约的2.578亿元政府采购资金中,货物类政府采购节约资金0.901亿元,工程类政府采购节约资金0.066亿元,服务类节约资金最多,为1.611亿元。
节约的政府采购资金总体上讲是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金额的差额。“节约的途径一方面是单个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及竞争性谈判;另一方面是大宗货物的定点供应商招标,但最终的资金节约状况取决于当时的市场环境和竞争行为。每个采购项目的资金节约与否都会受到商品市场价格波动、供应商的成本控制、生产企业产业调整、采购数量、付款条件、交货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负责人说。
在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市财政局的做法是,加强采购预算审查,严格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审批,监督采购资金支付,力求通过强化管理来体现政策功能,以达到节约资金的目的。
方式一:
“入口”、“过程”、“出口”三段式把关
尽管被称为“政府采购”,并非所有需要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都能直接进行采购,成为直接的“消费者”,而只能通过委托政府采购办或是其他有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避免了采购过程中“找熟人”、“吃回扣”等违规行为。
“政府采购功能之一在于把原本分散在各个部门的采购活动,通过统一管理、固定程序、严格监管,最大程度上减少了采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腐败现象,保障钱都用在刀刃上。”一位业内人士说。
目前,昆明总结出一套从“入口”到“出口”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管的手段:采购前,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法定监管机构,主要负责审核采购预算、审批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在采购过程中,财政部门要审核采购文件、审核备案《昆明市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表》,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采购办)或是其他有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按财政部门的审批内容,依照法定程序接受委托人委托组织采购;在采购完成后,供需双方签订供货合同,经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后,方能进行国库集中支付。
值得一提的是,昆明市率先在全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凡单个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支付在5万元以内,实行国库授权支付,超过5万元的则由国库直接支付,从而保障了政府采购活动目标的顺利实现。
方式二:
激发市场经济活力 定点“团购”获优惠
“团购”有优惠,这也适用于政府采购。“从今年7月1日开始,昆明所有公车开始实施定点加油,每年公车保险采用定点采购,而其中的折扣都是省下来的财政采购资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负责人介绍。
“在财政局进行审批、备案相关的政府采购文件之后,我们主要负责编制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报市财政局审查,财政局上报市招监办备案。然后登录昆明交易中心网站上的系统,公布招标公告。”市政府采购办一位负责人介绍,通过设立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使政府采购的交易环节纳入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让更多省内外供应商能参与到竞标、投标过程。
2013年度,昆明全市集中采购总额为15.729亿元,占当年采购总规模的68.10%;部门集中采购总额与分散采购总额则分别占采购总规模的19.19%与12.7%。政府集中采购规模的扩大,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吸引了更多供应商参与竞标,从而提高了市场活力。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