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机关连续查办6起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7月22日上午,原浙江省义乌市教育局分管基建的副局长陈敏生受贿一案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这是义乌检察机关于今年上半年在工程建设领域查处的第六起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此前,由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收受贿赂,原义乌市规划局副局长林金生、质监站党支部书记金关有等人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原义乌市气象局局长毛樟林同样因涉嫌受贿罪即将提起公诉。该批受贿串案的线索,均来自于一起工程建设领域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普通刑事案件。系列案件的查处,有力净化了当地“大建设”领域的法治环境。
据义乌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大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个案中反映的倾向性问题和类案中反映的普遍性问题,义乌检察机关已经通过开展“一案一剖析”和“类案分析”活动,及时查找相关单位在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漏洞。
剖析发现,今年上半年义乌检察机关查处的贿赂案件中有三分之一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其中质量管控、现场管理、工程款结算、竣工验收是腐败的集中高发环节。如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手握工程经查存在质量问题,利用对承建企业进行违约索赔的职务之便进行权力寻租。也有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地位、职权带来的影响,向承建公司推荐他人承包工程并事后收受承包人好处。还有在某些非实权部门,也存在部门负责人利用建设单位办公楼进行设备政府采购的机会收受贿赂。当地检察机关已经通过检察建议形式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并向当地党委政府呈送干部廉政勤政分析报告进行风险预警。
义乌检察机关将与当地纪委合作,以纵向的工程项目建设流程为轴,逐一排查不同部门各工作环节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科学评定风险等级和系数,提出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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