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抓重大民生项目 探索购买服务
作者:通讯员李喜洲 方莹莹 发布于:2014-07-28 17:0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抓好重大采购项目
上半年,采购中心以抓好重大项目采购为重点,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财政投入项目实施了集中采购。顺利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和南疆三地州普通高中教科书、喀什地区普通高中教学设备、新疆救灾储备物资、新疆军区边防基础设施刺铁丝项目、自治区农牧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户户通"设备、农村薄弱学校教学装备类项目、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检(监)测类设备等重大项目以及2014年度第二期办公自动化及电器设备协议供货和自治区本级会议服务定点宾馆的集中采购。通过构建政府采购大市场和推进操作机制创新,既有利于政府采购规范发展,又对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收到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在集中采购活动中,采购中心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借鉴近年来推行公务车保险、公务车维修、会议定点服务等项目的经验,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利用财政资金,以市场化、契约化方式研究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法。一是调研公众需求,研究通过购买形式提供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二是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及部门规章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招标程序和相关制度要求。三是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价体制,全方位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信息,研究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评审机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为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奠定了基础。
规范政府采购基础工作
采购中心通过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认真学习和领会财政部非招标管理办法,针对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实际,会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分析探讨,为新办法的实施奠定了基础。二是进一步规范基础工作,研究编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规范文本,着力解决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过程中公告格式内容、操作规程、信息发布等方面的规范问题。三是完善电子档案,规范存档内容。统一规范归档资料的内容格式,建立档案审核、立卷、归档、贮存和管理制度,完善电子档案系统,完整、准确、高效地进行信息化管理,方便档案的查询与调阅。
另外,采购中心认真落实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政策要求,大力推行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在采购文件、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的制定中体现政策功能要求,对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实行政策性倾斜。在公务车采购中,坚持购买国产汽车,严格控购大排气量越野车采购;在软件采购中,坚持购买正版和国产软件,积极扶持国内软件业的发展;在技术和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引导采购人优先采购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支持民族产业、促进自治区中小企业的发展;为缓解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项目执行中融资难问题,采购中心在搭建融资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与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建立了合作机制,通过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方式完善"政采贷"项目,扩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探索信用担保融资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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