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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县联动检查代理机构 检查项目786个

作者:张梦雅 发布于:2014-08-11 10:4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累计检查项目786个,121家代理机构按要求开展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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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会审会议现场。摄影/蔡治全

    (记者 张梦雅 通讯员 顾萍萍) 8月8日,河北省201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会审会议在石家庄召开,来自石家庄、张家口等地市,元氏、玉田等县财政局的政府采购分管局长和监管部门负责人共40多人参加。会议由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河北省采购办")主任王新庄主持。

    河北省采购办副主任刘芙生通报了今年3月到7月在全省开展的分阶段、分层次督导抽查和市县自查相结合的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情况,市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交流了重点检查经验做法及处理处罚意见,与会人员集中会审了市县专项检查处理处罚意见。

    "本次检查采取省市县协同联动,分为代理机构自查、市县重点检查、省级督导抽查三个层次。在我省注册的121家代理机构均按要求开展了自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涉及的十五个方面。市县财政部门重点检查代理机构78家,分支机构104家,累计检查项目786个。"刘芙生介绍,在重点检查期间,检查小组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侧重检查代理机构的资格符合性和执业合规性。

    刘芙生透露,专项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部分代理机构内部分工不明确,存在一人多岗现象;部分代理机构制度操作性差,没有实际指导意义;部分代理机构执业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王新庄介绍了下一步的六项工作措施:第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代理机构的监管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对全省代理机构拟执业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并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第二,强化评审专家管理和培训,提升项目评审质量和水平,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要对评审专家严格审核、逐级把关;第三,强化绩效管理,提升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监管理念和水平,从"程序控制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着力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管理;第四,采购人要进一步强化履约意识,提升专业化和规范性水平,在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活动执行等环节,落实和发挥政策功能;第五,强化代理机构信息管理和公开,提升代理机构信息透明度和执业诚信度;第六,强化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备案和监管,提升分支机构合法性和合规性,规范备案流程,公开备案信息。

    "此次代理机构检查结果基本令人满意,部分代理机构存在一些问题,这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王新庄总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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