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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推新招

作者:江苏 发布于:2014-07-31 08:03:00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今年以来,江苏财政通过扩大因素法分配试点、改进竞争性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推进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等,显著提升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平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因素法分配让分资金变为管资金、跑项目变为建项目。”采访中江苏有关省级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纷纷这样表示。近年来,江苏省财政厅对商务发展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农桥建设、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高效设施农业、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及太湖水污染治理等专项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试点,共涉及资金48.45亿元。省财政分别选择确定适用的量化指标及其权重系数,按此计算各市县应分配的资金数额,使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更加规范客观、公平公正。如在省级太湖专项资金分配上,主要参照“地方年度目标责任书项目计划及实施情况,上年度河网水(环境)功能区考核断面水质改善、减排任务量完成、市县资金投入情况”四个因素,并确定权重,可谓“无需跑要,只看绩效”。

  在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上,江苏省财政厅采取财政支持搭建信用平台、股权投资基金、第三方担保、“财政承担有限风险,银行开展金融创新”等政策措施,变财政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为间接引导,对竞争性领域的无偿支持政策逐步退出。同时,江苏财政还对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逐一甄别排查,凡属“小、散、乱”的将逐步取消,稳步推进专项资金有偿使用试点,不断完善“资金改基金”的运作模式。目前,现代种业引导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基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奖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级产业发展资金、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等财政有偿使用资金总量达27.55亿元,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500多亿元。种业基金还得到财政部支持,成为部、省、企业合作的基金。通过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发挥了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定向杠杆作用,增强了资金使用者的主体责任。

  积极推进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也是江苏省财政厅近年来的重点工作之一。在2013年整合132项267亿元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江苏省今年进一步整合了金融、商务发展、义务教育、养老等方面资金约53亿元,提高了资金支持的针对性。该省还将省级各部门用于农村环境整治的各专项资金整合,统一设立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并与中央财政下达的用于农村环境整治的有关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共整合资金44.58亿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支持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建设。

  江苏整合转移支付资金,提升市县自主权的尝试同样引人注目。今年,该省继续选择宿迁市等5个市县试点,将省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资金等50多项资金打包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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