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直单位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近700人参加
7月28日至29日,省财政厅、省政府采购中心在省委党校联合组织了省直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省直一级预算单位和部分二级预算单位的近70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省财政厅相关同志讲解了我省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和操作流程等热点问题;省政府采购中心相关同志讲解了政府采购项目操作常见问题并进行了案例分析。同时,还邀请著名政府采购法律专家、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王周欢同志详细讲解了《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政策制度。
政府采购制度是节约财政资金和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政策手段。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财政部副部长刘昆也指出:“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思路已经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提高认识,不能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看成是一个部门独立的工作,而应该将其放到经济发展的全局中去考虑,政府采购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下一步,省财政厅还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监督管理,积极创造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省政府采购中心也要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服务意识,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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