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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涟水严审工程招标控制价

作者:王虎 发布于:2014-08-18 14:3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通讯员 王虎)江苏省涟水县日前出台《涟水县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查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造价计价活动监管,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规范招标控制价审查行为,降低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该意见要求,实行招投标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单位应在招标前编制招标控制价,由具备自行招标资格的招标单位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招标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其编制依据、编制方法、计价原则、计价表格式等均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超过批准的概算。

    该意见规定,实行招标控制价审查的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招标单位应于招标前将招标控制价送管理部门审查。招标单位应根据审查结果对招标控制价及相关内容及时进行调整;经备案后,应于投标截止日10日前向所有投标人公布已审查通过的招标控制价及其编制说明、工程项目汇总表、单位工程汇总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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