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财政局召开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
近日,嘉兴市财政局组织全市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部分分散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社会监督员召开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74号令)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这是我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深化阳光采购活动,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政府采购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会上,省财政厅的专家帮助解读了2014年2月1日起实施的74号令。74号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主要起到规范非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采购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束了只有《政府采购法》的原则性规定,缺乏全国统一具体程序制度规范的时期。会议还对十八大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新形势和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回顾交流,并明确现行有关文件规定与《财政部令第74号》规定不一致的,应按《财政部令第74号》执行。
市财政局采监处对《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辅导释疑,从其基本原理、法律性质、质疑受理与不予处理、处理方式、处理结果、根据质疑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关当事人可采取的处理措施等角度,揭示《办法》的核心价值理念即最大程度地保护供应商的质疑权。这就要求采购机构既要将招标采购中遇到的问题尽量解决在质疑环节,又要保证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对提升政府采购执行水平、公信力和满意度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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