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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三大举措提高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批效率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4-08-18 10:2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记者 王少玲 通讯员 赖凌翔)深圳市通过优化专家论证程序、制定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以及实施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采购进口科研设备扶持政策三大举措,改进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批管理,着力提高采购效率。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市采购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优化专家论证程序方面,采购单位在申请采购进口产品时,不需要再组织专家论证,只需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说明采购项目的立项情况、预算安排、设备用途、采购理由等,详细列明拟采购进口设备的技术参数、数量及所含配件数量,国内外产品在性能、价格、技术指标等方面的对比情况等,由深圳市采购办统一组织独立的第三方专家论证项目预算的合理性、需求的公平性以及进口产品的替代性等。据了解,第三方专家论证频率由原来的每月一次改为10天一次,重大、紧急项目即来即论证,有效提高采购效率。

  深圳市采购办还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医疗设备控制类进口产品目录》和《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医疗设备允许类进口产品目录》。属于控制类目录内的产品,没有特殊理由都要采购国内产品;属于允许类目录内的产品,可直接采购进口产品,无需再报批。

  "下一步,我们将在总结2014年医疗设备进口产品目录制度的基础上,拓展该目录的范围,将目录制度逐步推广到科研、高校、检验检测等领域。同时,计划试行'判例制审核',即本年度内一次审核结论对全市同类单位一年内有效。" 该负责人表示,对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采购进口科研设备实施扶持政策方面,主要表现在简化程序和放宽权限,目的也是提高效率。

  原标题:深圳实行目录制度 提高进口产品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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