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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出台《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办法》

作者:张婷婷 发布于:2014-08-21 20:35:00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晋城市出台《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人民网晋城8月21日电(张婷婷)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施阳光采购,近日,晋城市市财政局制订了《晋城市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办法》。

  《办法》中明确规定:1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应由主管部门对评审现场全程监督;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应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组成监督组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或社会公益性采购项目,应邀请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及媒体现场监督。

  该《办法》明确了采购人对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主体责任;对采购人监管职责、采购组织机构监管职责、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监管职责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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