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简化审批程序取得哪些成绩?
原标题:简化程序 创新内部管理提高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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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在2013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中强调,要推进监督方式改革,适当简化程序,加强对采购结果的评价管理。由于政府采购程序十分复杂,中间需要经历多个环节,尤其是政府采购预算、计划、采购方式变更等审批事项审批时间的长、短,直接影响着政府采购效率的提高。如何简化采购审批程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取得了哪些成绩?围绕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河南、山东等地的政府采购官员。
电子化平台提效率促规范
"政府采购效率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问题,程序多、效率低不时为采购人所诟病。影响政府采购效率的因素很多,包括政府采购计划性不强、法定采购程序复杂、管理环节较多、人员业务不熟等,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应该从制度、管理、流程等多方面进行优化。"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王书洲在谈及如何简化审批程序时表示,河南省以电子化为突破口,促进政府采购规范高效。
多年来,河南一直努力减少审批审核环节、优化监管流程等措施,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取得了一些成效。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优化监管流程。在流程设置上,一方面要厘清监管和操作环节的职责,不重复设置流程,如招标文件的备案或审核,责任主体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就不再设置这一环节。另一方面要优化流程,能够合并的环节尽量合并,能够一次办完的事情不让当事人跑两次,如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审批可以尽量并入采购计划审核环节。二是加强内部约束。着力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岗位制约机制、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负责制度、AB角制度等,形成处内相互监督、相互促进、运行有序的内部工作流程。三是以信息化提升采购效率。近年来,河南省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以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为依托,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业务网络化、无纸化办公,通过网上办理业务,方便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效缩短采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政府采购效能。
推行"预采购"和"直通车"
山东省在简化采购审批程序方面也有自己独特的方法。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董苏彭介绍,今年山东省就创新提出了"预采购"和"直通车"采购机制,为加快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和采购资金的规范使用,从制度设计和信息系统完善方面提供了保障。
"预采购"机制的提出,解决了预算批复时间晚、采购活动无法提前进行,预算跨年度下达但采购活动一次完成,预算分别下达但统一采购等问题,不仅为采购人留足采购组织时间,保障重点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更是通过先采购后下预算方式,减少了财政资金分散在各单位不能及时利用现象,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直通车"制度,改变了以往财政部门对采购人的计划审核要求,只要采购人预算编得准、编得细、编得全,就可以直接将采购预算作为《政府采购确认书》到达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而简化了审批手续,提高了审核时效,节约了采购时间。
简化行政审批提高效能
"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紧紧围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认定'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两项审批事项,通过完善制度、简化操作流程、优化人员配备等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李有定告诉记者,甘肃政府采购工作通过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分类管理。对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内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内的项目实行即到即办结,审批时间比原来缩短了1天;对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联席会议审批,承诺在一周内办结,审批时间比原来缩短了8天。
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近年来,为了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简化财政内部审批流程,该市财政局对局内采购计划审批流程进行了改革,一是改采购计划"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节省了3天时间。预算单位提交采购计划后,系统同时分送支出处及采购处。采购处和支出处室在3天内同时审核计划。二是对协议供货商品采购计划审批实行"直通车"。对采购单位申请2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计划,由各相关支出处室审核资金后,采购处不再审核,系统自动下达采购单位执行。审批时间由原来预定的6天缩短为3天,最快可在申请日当天完成。
厦门市政府采购在简化进口产品审批手续方面通过印发《厦门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首度实行"进口产品清单制度"。"进口清单制度实施后,采购单位免除了论证环节,可以节省采购流程五天以上的时间。"厦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林日清介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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