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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对购买家庭唯一普通商品房减税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09-25 08:46:00 来源:新京报

  新华社南昌9月22日专电(记者李美娟、张卉)江西省地税局日前对购买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的情况出台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即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购买90平方米以上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此前,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江西把落实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适当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作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20条具体措施之一,并明确提出支持商品房库存较大的城市收购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积极消化库存。

  江西省还将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开发商在项目建设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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