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试点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事编制模式
9月15日,记者从市编办获悉,渭南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事编制管理模式,让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灵活多样。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模式是对事业单位的辅助性管理岗位、部分非涉密一般专业技术岗位、阶段性专项任务而产生的弹性用人需求,不再核定事业编制,不再由政府直接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完成相应岗位的工作,改为采取设立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用人单位按岗位聘用相当资格的社会自然人来完成相应工作。
新实行的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原有的人事编制管理办法相比,有4大创新亮点:定岗不定编、定岗不定人、人员使用由长期变有期、工资由管个人到管总量。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办法》指出设立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不超过按传统管理办法应核定的事业编制总数,用人单位在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自主聘用相当资格的社会自然人,自主选拨、自主使用、自主管理。编制、财政、人事部门定期对使用政府购买岗位总体效果进行评估。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续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均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人社部门不办理录用事业单位人员手续,编制部门不办理列编手续,财政部门不办理财政供养人员手续。合同期限一般3—5年,变以往的长期固定使用为有期限的合同聘用。人社部门不再审批每个聘用人员的工资,聘用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拟订的薪酬管理办法自主分配、自主发放,鼓励适当拉开薪酬分配差距。
市编办主任王世德说,新的管理办法,充分体现了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建立以健全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以完善工资分配约束机制为核心的收入分配制度的精神,赋予了事业单位更大的选人用人和薪酬管理自主权,淡化事业编制意识,激发单位活力。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和灵活的薪酬支付办法,“倒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据了解,目前新办法已在市煤炭瓦斯监测中心、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渭南中学、卤阳湖管委会等单位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试行,共下达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限额400多名。(作者 张伯阳 通讯员 董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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