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4年第4号)发布
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4年第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升级(一期)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案做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名称:珠海高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
被投诉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升级(一期)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其投标产品的型号规格与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型式评价报告上的型号规格不一致,于2014年4月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本机关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4年6月6日依法做出投诉处理决定(京财采投(2014)第6号)。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