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六个强化提升专业化水平
作者:通讯员 白积洋 发布于:2014-09-18 12:0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制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内部监督检查办法》,明确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方案、目标,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标准、方式和实施计划,全面开展采购中心内部监督检查。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结合采购中心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活动,从抓班子、抓干部职工和抓采购人等不同层面上深化学习,积极举办各种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三是强化岗位轮换和岗位管理。研究制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干部岗位交流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岗位轮换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岗位轮换,实行采购中心岗位交流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强化内控管理。制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方案》,合理设置采购中心岗位,规范岗位管理,推进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
四是强化问责机制。扎实开展"治庸治懒"专项活动,问责"无为"、"不为"。出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奖惩制度,将评估结果与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衔接,在采购中心"树典型"、"学先进",鼓励干部职工"想干、敢干、快干、会干"。
五是强化服务质量。开通15条专人接听直线咨询服务电话,涵盖采购中心全部业务咨询,由采购中心从事政府采购一线的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服务。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政府采购业务咨询以及开展回访工作等方式,主动提供上门服务。例如,2013年,采购中心领导分别带队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及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调研,对医疗类、公共交通类部分民生项目进行调研和回访,听取采购人对中心政府采购效果的评价及今后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是强化廉政建设。引导采购中心全体干部践行"廉洁采购",强化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任务。2013年采购中心落实整改任务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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