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等三个目录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加速,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越来越普遍。但由于国家还没有对购买细节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因此自由裁量度大、采购服务出现垄断情况也时有发生,引起今年“两会”的市人大代表关注。18日,市民政局在回复代表建议时透露,目前深圳正在着手编制政府转移职能目录、政府职能部门购买服务目录、符合政府转移职能承接资质社会组织目录等“三个目录”。
公共服务外包增长迅速
市民政局表示,深圳已初步形成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模式。从2009年5月开始,深圳将购买社工服务纳入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投标系统,截至去年底,全市购买社工服务数量已从731个跃升至约1600个。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近7000家,同比增长两成以上,并设立“社会组织培育实验基地”,先后有两批共12家民间公益组织入壳孵化。
但市人大代表叶伟雄说,政府服务外包虽然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以及细化社会分工,但目前从全国范围看,尚未出台政府服务外包的指导性文件,外包的项目、内容和程序上不明确,自由裁量度比较大。“比如,在服务提供商的选择上,没有完全按照招标等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非竞争性外包模式易造成垄断和滋生腐败。”
与此同时,公共服务外包也缺乏专业化的评估体系。“目前主要是通过工作汇报、领导视察、查看运营资料等形式评估,缺少针对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的第三方专业评估。”叶伟雄说,服务人员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比例偏低,或者人员素质有限,提供的服务要完全达到政府部门的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
政府购买服务随意性较大
市民政局表示,政府购买服务目前的确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一些部门难改“政府万能”的思维定式,对政府职能不放手,导致了政府职能转移推进难度大,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空间不足。二是我国“政府采购法”还没有将公共服务项目纳入采购范围,政府购买服务采用红头文件推进,效力较低,随意性较大。
“首先,由于财政安排尚未制度化,大部分政府部门购买服务的资金没有列入部门预算,已列入年度预算的也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其次,政府对购买服务尚缺乏明确标准和规范未能提供所购买的产品细目与技术标准,也没有公开合理确定价格;再者,在购买方式上大都采用定向采购,也有部分采取政府集中采购,还有些采取短期合同、财政补贴或单一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