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大事记
2013年9月26日
事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要点:各地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购买工作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2013年12月4日
事件: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点: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并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绩效评价。及时充分地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承接主体条件、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确保社会力量公平参与竞争,严禁层层转包、豪华购买、暗箱操作等违规违法行为。
2014年1月16日
事件:全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会议召开
要点: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昆解读五大热点问题,即今后政府可买哪些服务、谁来购买服务、谁来提供服务、怎么购买服务及购买效果怎样,勾勒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路线图。
2014年1月24日
事件:财政部印发《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要点: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禁止一些单位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转嫁给社会力量承担,产生"养懒人"现象,避免将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大包大揽。
2014年2月10日
事件: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昆在《人民日报》发表《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 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要点:合理界定购买范围,明确购买目录,解决好"买什么"的问题;准确把握购买主体,厘清各主体间关系,解决好"谁来买"的问题;规范市场准入,培育市场主体,解决好"向谁买"的问题;健全购买机制,完善购买程序,解决好"怎么买"的问题;加强绩效管理,完善监督机制,解决好"买得值"的问题。
2014年4月14日
事件: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点:按照受益对象可将服务项目分为三类:一是为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二是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三是为增加国民福利、受益对象特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014年8月26日
事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要点:"十二五"时期,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要有序推开,相关制度建设取得有效进展。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
(文字整理/张斌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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