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加强新一轮全省联动协议供货项目执行管理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通用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项目采购结果执行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列入全省联动协议供货的18类通用类办公设备项目采购结果执行和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一是采购入围之外产品需审批。采购单位采购协议供货入围产品之外的同一品目的产品的,必须说明原因,并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二是推进多品牌二次竞价。本期协议供货价格和优惠率分别为实际采购时的最高限价和最低优惠率。各级采购单位应在协议供货价格和采购预算限额内,按规定程序择优确定最终成交供货商。各地应创造条件,在协议供货的范围和基础上积极推进多品牌的“二次竞价”采购,尤其服务器等需根据项目需求重新调整配置且调配后协议价格超过原产品协议价格50%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应采取多品牌的“二次竞价”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三是开放供货商范围。本期协议供货开放供货商范围,除厂商指定的供货商外,凡能提供同样产品的注册供应商,经各集中采购机构审核后,均可以作为当地本级供货商。各采购单位如发现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超市”或网下实体市场上有供货商能够提供本期协议供货入围产品且价格低于协议供货价的,可直接向网上超市或实体市场供应商进行采购。
四是加强价格监管。协议期内,省财政厅、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与第三方市场价格调查机构合作,每月对协议供货产品价格实行全面检查,并将联合省级有关监督部门开展协议供货履约情况的专项检查,对于违法违规违约问题将依法处理并予通报。(作者单位:浙江省财政厅采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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