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制度定方案 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流程
■ 聚焦政府购买服务·各地探索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后,一年来各地积极落实。例如,湖南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贯穿于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的全过程,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资料图片:某地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仪式现场
明确目标 试点购买服务
在工作目标上,湖南全省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开、深化改革"的思路推进。先行试点重在探索模式、建立制度、宣传发动、打好基础,明确试点购买服务方案,研究解决现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会计处理、国库支付等技术性管理问题;稳步推开重在放开市场准入、突破利益藩篱、扩大购买范围及创新提供方式;深化改革重在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
"今年湖南省财政厅的工作计划中明确提出要启动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协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做好政策衔接,防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又养人办事'。"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以下简称"湖南采购处")处长曾子兰介绍。
定准范围 涵盖六大事项
"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和管理事项,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范围则主要包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技术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等六大事项。"湖南采购处工作人员介绍,该省将重点试点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养老服务、环境监测、新建公路养护、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项目。
《意见》提出,各级财政部门和相关购买主体要按照湖南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规定,将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贯穿于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的全过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效果。探索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完善流程 有序开展工作
《意见》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各项程序规定,建立以制定目录、确定项目、公开信息、选择承接、签订合同、履约管理、资金支付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有序开展工作。
为了加强购买服务的组织领导工作,《意见》还提出建立全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改革的各项工作,审定并组织实施改革方案。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湖南省财政厅,承担日常具体工作。
"从政府采购的角度看,监管部门应及时调整工作理念,完善机制,创新模式,力求高成效地通过探索多领域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使广大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并在制度体系建设的整体性、统一性、协调性与前瞻性方面为实现'物有所值'提供可能。"曾子兰透露,湖南省计划10月份出台关于政府采购如何支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相关文件,加快推进全省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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