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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率先将四级“预青”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作者:罗莎 发布于:2014-09-30 07:57:00 来源: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9月29日讯(记者 罗莎)作为全国首家也是唯一一家推动落实区、市、县、乡四级预防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省份,一年来,广西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可谓卓着。9月29日,自治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自治区综治办、共青团广西区委联合召开全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将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上新台阶。

  全国唯一省份推动落实四级预防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生活困难如何解决、心理健康谁去关爱,一直是青少年工作之中的重点。

  去年9月以来,广西团区委深入贯彻落实四川遂宁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全国试点工作经验,深入推进第一轮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成为了全国首家也是唯一一家推动落实区、市、县、乡四级预防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省份,工作的开展有了经费保障和前提。

  建立专职工作队伍 协各方力量齐抓共管

  目前,广西有46个县(市、区)成立了专门负责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的领导小组,其中19个县(市、区)领导小组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工作的开展有了组织保障。

  随着专职工作队伍的建设完成,广西团区委积极协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等多部门联动,并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各方力量,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格局,开展了专门教育、“面对面”活动、权益创新试点等重点工作。

  据自治区综治委预防专项组组长、团区委书记白松涛介绍,接下来,专项组还将在建立和完善信息排查、动态监测、数据汇总和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夯实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基层基础几个方面深入推进广西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专门就此次会议作出重要批示,他充分肯定了我区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我区第一轮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推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显着成效,一些工作走在全国先进行列,可喜可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他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努力把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好、教育好、管理好,把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好、保障好、发展好,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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