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一轮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公布
记者从黑龙江省机构编制部门获悉:黑龙江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的37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布。至此,经三轮清理后公布的《黑龙江省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黑龙江省省级初审和国家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上的数据再一次被“刷新”。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列为重要督办事项。黑龙江省政府9次召开常务会议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在保证“国家取消我省对应取消、国家下放我省明确承接层级”基础上,坚持“合法性是最低标准、合理性是最高标准”的原则,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沿科学化、制度化轨道运行。为防止出现交叉和漏项,黑龙江省编办对省级实施的审批再细化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对省级初审和国家委托事项征求国家部委意见后确定处理方式,对不属于省级审批的细化为国家事权、市县事权和内部审批,分类之后针对部门报送事项类别、依据、意见逐项分析论证。
为广泛汇集民意,黑龙江省编办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3300余条,并开设了“12310”举报电话,全天24小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今年以来,黑龙江省监察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法制办对省发改委等省直部门行政审批改革情况进行督查,共查出了网上行政审批事项与公布行政审批事项不一致、个别下放项目因地市无端口仍需到省里审批、网上审批时限过长等13个方面的问题,相关部门都逐一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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