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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民辉谈江苏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进程与对策

作者:童超 发布于:2014-10-13 11:2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明确五大着力点 完善制度和标准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戴民辉谈全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进程与对策

    政府购买服务是当前热点中的热点。本次培训班上,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戴民辉详细介绍了该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进程与对策。

    政采15亿元公共服务

    江苏省近年来立足实际,积极开展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探索和实践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并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江苏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践是从地方开始的。其中,苏州市于2005年对城市管理中的"绿、脏、臭、旧"项目实施政府采购,之后结合财政支出重点,逐步将"宜行"、"宜居"、"宜商"等项目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无锡市也于2005年出台相关政策,重点选择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领域实施社会事业改革,在保障公共服务的前提下,实行监管权、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

    江苏省财政厅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高度重视,2013年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暂行办法》,将涉及教育文化、社保民生、医疗卫生等21项约15亿元的公共服务项目列入当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实施政府采购。

    从江苏全省范围看,随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全面启动,总体呈现出公共服务购买规模初现、购买范围不断拓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重点项目有效推进等特点,为全面推进和提升全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打好了基础。

    从政府采购的现实情况看,全省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主要为实施边界不够清晰、新旧理念存在矛盾、规模比例仍然很低、制度和标准有待完善、地区发展不够平衡等。

    抓好五大着力点

    推进公共服务政府采购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必然要求,江苏全省将把公共服务采购作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采购规模、拓展采购范围的着力点,选择一批项目先行试点,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要求。通过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主要实现深化管理改革、强化服务管理、界定拓展范围、规范操作行为、提高采购效益五个目标。

    二是确立基本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建立推动机制,强化预算执行,注重绩效管理,发挥市场作用。

    三是把握政策。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策要求以及加强组织实施等内容;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妥善安排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健全购买服务预算管理体系;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分类推进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加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采购需求管理,灵活开展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严格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推进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等。

    四是厘清主要内容。要合理划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实施范围,重点在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等领域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凡是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组织采购。

    五是落实工作措施。此前,江苏省财政厅印发了相关文件,召开了专题推进会,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组织协调机制。今后江苏省财政厅将加强督促检查,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2014年已明确省辖市、县(市)今年启动项目应不少于10个和5个。

    另外,江苏将主要从三个方面推动省级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工作:一是落实重点项目;二是明确工作规范;三是加强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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