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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借助电子化系统 强化预采购管理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4-10-13 11:5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及系统实务操作,是实践中的一大难题。山东省财政厅邀请软件公司相关负责人李绒现场演示,如何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细化年中追加指标、进行建议书管理以及"预采购"管理,如何通过系统编报预算、形成《政府采购确认通知书》以及如何调整预算。

    指标细化须一次性完成

    如何通过系统操作细化年中政府采购预算追加指标?李绒介绍,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选择"年中追加指标细化管理"下的"指标细化",页面会出现所要细化的指标列表。勾选需要细化的指标,点击"录入"按钮,会出现一个2014年省级政府采购指标细化申请表,双击"品目编码"单元格就能够选择商品采购目录编码,随后输入每一行细化预算需要购买的商品以及相关要素,点击"保存"按钮,如果符合业务要求,系统会提示指标细化成功。

    需要注意的是,预算单位在指标细化时,不仅要一次性细化完成,每一条细化指标明细的组织形式、采购方式、代理机构等信息的输入要求应与年初预算填报相同,而且指标细化的合计金额必须和预算一致,否则指标细化就会失败。

    绿色审核应符合要求

    指标细化之后,便进入建议书管理环节。李绒介绍,预算单位通过系统选择"建议书管理"下的"建议书录入",会出现一个指标列表页面,勾选需要上报建议书一条或多条的指标,点击"录入"按钮,在显示的窗口中选择或录入建议书相关基本要素信息,并在每条指标下方绿色单元格内填写本次建议书中该指标的分摊金额。

    李绒提醒,在录入建议书的过程中,除了批量集中采购外,当建议书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商品明细中采购品目(二级品目之下)与所选指标中各对应要素相同,并且指标为"年初预算",采购代理机构为"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时,该建议书便可以通过绿色通道进入审核流程。届时,系统在保存时会给予相关提示。如果上述要素与所选指标不同,预算单位则需选择相应审批文号,才可继续下一步操作,并且需经过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审核。

    预采购不能提前签合同

    李绒还讲解了建议书录入、审核,建议书和确认书查询、委托协议录入、修改、审核、查询,协议取消签订、"预采购"指标关联以及取消指标关联等内容。

    以"预采购指标关联"为例,李绒介绍,选择"预采购管理"下的"预采购指标关联",会出现已经终审的"预采购"建议书列表页面,选择需要关联的"预采购"建议书,点击"确认"按钮,弹出一个窗口,此时可以选择多条关联指标并"保存","预采购"建议书关联就完成了。如果选择指标金额大于或等于"预采购"建议书金额,系统会自动将"预采购"建议书变成建议书。如果小于"预采购"建议书金额,系统会生成与选择指标金额相同的建议书,剩余的"预采购"建议书可以继续关联。值得注意的是,采购合同不能在正式预算指标下达前签订,并且关联后生成的建议书需要主管部门审核,但财政部门不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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